(一) 当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
(三)通过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
办理项目: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(冠“浙江”字样) 办理地点: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处 办理地址: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 办理时限:准予登记的,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或者换发营业执照
新设立企业法人申请取冠“浙江”字样的,需向省局提交下列文件: 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; ②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 ③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资格证明; ④企业(公司)章程草案或者股东出资协议书; ⑤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; ⑥其他有关文件; ⑦所在登记机关初审意见。